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科技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新材料科技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新材料科技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新材料科技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概述

公司是一家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精细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板块包括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及生物基材料、电子材料、其他特种材料等,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新材料科技。公司紧紧围绕培育新质生产力,持续聚焦新材料方向,坚持绿色化、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的发展理念,旨在建设优秀的新材料平台型企业,打造在新材料若干领域领先的“专精特新”产业集群。经过十余年的砥砺前行,公司从一片绿地成长为一家现代化高端新材料企业,EVA光伏胶膜料、EVA电线电缆料、PP薄壁注塑专用料、EOD特种表面活性剂、电子特气等主营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碳酸酯锂电溶剂、UHMWPE、PLA等产品的投产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新材料产品品类,且产业链之间深度协同,新材料平台型企业建设迈向新台阶。“十四五”期间,公司持续优化并拓展新材料产业布局,研究新趋势,抓住新机遇,通过卓越的执行和持续的创新,不断提升运营质量,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正在建设的项目包括20万吨/年EVA、10万吨/年POE、30万吨/年PO、5万吨/年PPC、24万吨/年PPG、4000吨/年锂电添加剂VC等。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协同创新研发模式,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团队,设立了国内领先的先进高分子材料研发平台和特种精细材料合成与应用平台,建有生物工程平台、新型电池材料研发应用平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多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新材料科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273项。

依托领先的工艺技术、独特的产业布局与产品结构、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优秀的运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行业和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新材料科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入选“2024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榜”、“2024胡润中国新材料企业百强榜”、“2024年度中国精细化工百强”、“2024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2024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2024中国石油和化工上市公司500强”、“2024中国卓越管理公司”、“2024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4山东企业社会责任卓越实践”、“2024山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创新指数TOP100”榜单,并获得深交所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评A级,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4年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投资者关系金奖-杰出IR团队”等荣誉;联泓研究院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苏省瞪羚企业;联泓化学获评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董事长、总裁郑月明先生为第十三届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委、第十四届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报告期内获评“2024山东企业家社会责任卓越贡献企业家”、“投资者关系金奖-杰出IR董事长”。公司股票已入选深证成指、深股通、富时罗素大盘股、中证500、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名单及融资融券标的。

(2)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及市场地位

①新能源材料

公司的新能源材料包括EVA光伏胶膜料、锂电隔膜材料、锂电溶剂,正在建设POE、锂电添加剂等项目新材料科技

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出EVA光伏胶膜料,填补市场空白,目前已积累丰富的生产运营管理经验,产品质量优异,品牌认可度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新材料科技。公司现有EVA装置采用ExxonMobil釜式法工艺技术,产能超过15万吨/年;正在建设20万吨/年EVA装置,采用LyondellBasell管式法工艺技术,计划于2025年投产。新产能投产后,公司EVA产能将超过35万吨/年,主要生产附加值较高的光伏胶膜料等产品;公司将同时拥有全球领先的管式法工艺和釜式法工艺两套生产装置,有利于提高生产操作弹性,优化产品结构,灵活布局高附加值产品。此外,公司9万吨/年VA装置已于2024年1月投产,实现了现有EVA装置原料完全自供,并将充分保障在建装置的VA原料全部稳定供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在巩固EVA产品竞争优势的同时,积极布局POE业务,采用自主开发的全套工艺技术,生产POE光伏胶膜料、增韧料等系列高端产品,正在建设10万吨/年POE项目,计划于2025年建成投产新材料科技。公司将同时拥有EVA与POE两大主流光伏胶膜料产品,进一步丰富在光伏材料领域的布局,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2万吨/年UHMWPE装置采用合作开发的新型连续法工艺技术,于2024年3月投产,已产出高端隔膜料、纤维料等5个牌号产品,通过了下游客户验证;10万吨/年碳酸酯锂电溶剂项目所需主要原料EO、二氧化碳均为公司自产,与现有产业链深度协同,产品成功通过锂电行业头部客户评价,并实现稳定供应;锂电添加剂项目4000吨/年VC装置计划于2025年年中建成投产,产品具备技术优势和产业链优势新材料科技

公司紧跟新能源行业发展的趋势和动态,积极开发、布局新型新能源电池材料新材料科技。公司与固态电池行业龙头企业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控股子公司联泓卫蓝,开发固态电池、半固态电池等新型电池关键功能材料,并开始工业化应用。公司战略投资了温州钠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钠离子电池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②生物可降解材料

公司的生物可降解材料包括PLA、PPC,PLA项目于2024年8月产出合格产品,PPC项目正在建设新材料科技

公司PLA项目采用自主开发的“淀粉一高光纯乳酸一高光纯丙交酯一聚乳酸”全产业链技术,所产核心原料乳酸具有高光学纯度、高化学纯度的特点,关键中间体丙交酯具有高收率、高纯度的优势,PLA为生物基来源和完全生物降解材料,具有分子量可控、结晶度高、耐热性及力学性能优异等特点新材料科技

公司在建的5万吨/年PPC项目计划于2025年建成投产,主要原料PO、二氧化碳均为自产,不仅产业链优势明显,还可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新材料科技。PPC项目采用与中国科学院相关院所共同开发的最新一代催化剂技术,在自然条件下可以完全降解,且具有刚韧平衡性好、阻隔性好、透明度高等优点。“超临界聚合制备生物降解二氧化碳基塑料的研发与工业化示范”课题被国家科学技术部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③电子材料

公司电子材料主要布局电子特气和光刻胶树脂单体BCB新材料科技。公司掌握多项超高纯电子特种气体制备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生产经验丰富,产品开发能力强,公司1万吨/年电子级高纯特气装置已于2024年5月成功开车,主要产品包括超高纯电子级氯化氢、电子级氯气等,产品质量优异并已供应台积电、上海新昇等行业领先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半导体先进封装材料企业四川绵阳达高特科技有限公司的战略投资,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新材料科技。达高特已实现BCB的量产销售,打破了国外垄断。BCB单体是合成光刻胶树脂PBCB的主要原料,可用于先进封装的介电材料及平坦化材料、封装光刻胶、高频覆铜板树脂材料、医药中间体、人工晶状体等多个领域。

④其新材料科技他特种材料

公司其他特种材料主要包括PP专用料、特种表面活性剂等,正在推进PPG项目、XDI项目建设新材料科技

公司PP装置全部生产PP高端专用料产品,其中PP薄壁注塑专用料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持续居于国内领先水平;PP高熔无规共聚专用料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影响力较大,为该领域主流供应商,多年来出货量持续位居行业前列新材料科技

公司已开发出40多个系列特种表面活性剂新材料科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1个新产品/新工艺的实验室研发、13个新产品的生产工艺开发、11个新产品的产业化,包括光伏硅晶片用高端切割液和润湿剂、涂料用绿色环保乳化剂、农化用绿色分散剂以及替代进口垄断的高端特殊电子化学品等产品。

公司正在建设的24万吨/年PPG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主要原料PO、EO为公司自产,具备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产品定位高端,计划于2025年投产新材料科技。PPG是PO重要衍生物,是聚氨酯工业中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家具、包装等行业。

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联泓瑞升,计划建设4000吨/年XDI项目,生产XDI系列高端产品,是公司在高端特种材料领域的重要布局,计划于2026年投产新材料科技。XDI是高端光学树脂、TPU防护膜、特种涂层和胶粘剂的关键材料,具有较高的强度、粘附力、柔韧性和耐久性,主要应用于高端光学树脂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中国长期依赖进口。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相关院所共同开发的特种异氰酸酯(XDI)项目课题被列入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3)公司现有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现有产品包括EVA、VA、UHMWPE、PLA、电子特气、PP、EO、EOD、EC新材料科技

公司EVA全部为附加值高的高VA含量产品,主要应用于生产光伏胶膜、电线电缆、高端鞋材料等新材料科技

VA是EVA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之一,为公司自产,主要为EVA装置配套新材料科技

公司UHMWPE产品主要有锂电隔膜料、高性能纤维料、板材料等,应用于新能源电池、储能、海洋产业、安全防护等多个领域新材料科技

公司PLA产品属于性能优异的生物可降解材料,主要应用于3D打印、环保餐具、可降解膜袋、纤维纺织等领域新材料科技

公司电子特气产品为电子级氯化氢、电子级氯气,主要用于集成电路生产中硅片蚀刻、外延、除杂和洁净处理等工艺环节,是半导体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能源、光纤光缆等电子工业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基础性材料新材料科技

公司PP专用料产品主要为薄壁注塑PP专用料、高熔无规共聚PP专用料、高透明PP专用料,应用于食品包装、汽车、家具、光纤电缆、建筑、医疗等领域新材料科技

公司的EO产品主要自用,用于生产特种表面活性剂(EOD)、锂电电解液溶剂(EC)新材料科技。特种表面活性剂广泛应用于日化、纺织、光伏、金属加工、农化、涂料、皮革等领域,EC是锂电池电解液的主要溶剂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新材料科技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新材料科技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事项

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4年1月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泓(江苏)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4年2月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23年度至2025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新材料科技。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公司及子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及行业地位的进一步认可,有利于公司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综合竞争力,对经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XDI项目的事项

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拓展新材料重点产业布局,加强特种工程材料等关键核心领域的战略投资,公司基于在国内首创的特种异氰酸酯(XDI)绿色制备技术,设立控股子公司联泓瑞升(山东)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规划建设4000吨/年XDI项目,生产XDI系列高端产品新材料科技。该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高端特种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助于打造在新材料若干领域领先的“专精特新”产业集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XDI项目的公告》。

3、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

2024年12月,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新材料科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0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材料科技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13: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新材料科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月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新材料科技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新材料科技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新材料科技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1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永续债权投资的议案》

关联董事郑月明先生、蔡文权先生、赵海力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获得通过,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1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1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材料科技

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新材料科技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新材料科技

特此公告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1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材料科技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15: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新材料科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荣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新材料科技。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新材料科技。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新材料科技。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材料科技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新材料科技。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新材料科技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担保行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依规履行了内部决策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新材料科技。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材料科技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经验丰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新材料科技。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9、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永续债权投资的议案》

关联监事周井军先生回避表决,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材料科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1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材料科技

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新材料科技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新材料科技

特此公告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10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442,506.2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0,197,348.35元新材料科技。根据《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61,968,379.95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新材料科技,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134,0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新材料科技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新材料科技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88.07%,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新材料科技

三、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紧紧围绕培育新质生产力,持续聚焦新材料方向,坚持绿色化、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的发展理念,重点布局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及生物基材料、电子材料、其他特种材料等领域,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POE)项目建设,并规划建设4000吨/年特种异氰酸酯(XDI)等项目,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新材料科技。公司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当前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在建项目资本支出等因素,审慎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方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新材料科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新材料科技

特此公告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1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新材料科技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材料科技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新材料科技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新材料科技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新材料科技。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新材料科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11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新材料科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新材料科技。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新材料科技。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属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新材料科技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新材料科技。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新材料科技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新材料科技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小梅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新材料科技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新材料科技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新材料科技

4、审计收费

基于信永中和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公司与信永中和协商后确定新材料科技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信永中和是一家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经验丰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新材料科技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新材料科技

2、监事会审议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新材料科技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新材料科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材料新材料科技

特此公告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13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材料科技

一、担保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新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满足子公司项目经营需要,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院生物”)、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同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其中为科院生物提供担保不超过4亿元,为华宇同方提供担保不超过5亿元新材料科技

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3月26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材料科技。鉴于科院生物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

(一)科院生物

1、担保相关事项

(1)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新材料科技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可提前解除担保新材料科技

(3)担保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新材料科技

2、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二)华宇同方

1、担保相关事项

(1)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新材料科技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可提前解除担保新材料科技

(3)担保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新材料科技

2、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注:表中华宇同方目前担保余额为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同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华宇同方所提供担保新材料科技

上述担保相关事项均系初步预计结果,最终以实际签署的融资及担保合同为准;在依法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由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具体实施工作新材料科技。科院生物、华宇同方其他股东因能力不足,不同步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科院生物

1、基本信息: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8日;注册资本:20,65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月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姑塘镇利源路18号;经营范围:乳酸、聚合乳酸及其衍生关联产品的生产、销售;其他生物化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新材料科技

2、主要股东:公司持有科院生物51%股权,江西省科院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276%、九江泓盛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9129%、上海玟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8111%新材料科技

3、与公司的关系:科院生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科技

4、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科院生物经审计总资产为197,461.46万元,总负债为174,235.76万元,净资产为23,225.7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83.60万元,净利润为-222.96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科院生物总资产为204,256.52万元,总负债为180,900.18万元,净资产为23,356.34万元,2025年1-2月营业收入为396.56万元,净利润为130.64万元新材料科技

经查询,科院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新材料科技

(二)华宇同方

1、基本信息: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16日;注册资本:1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昌海;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寅寺镇政府驻地汶上化工区(寅寺镇化工园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材料科技。(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华宇同方30%股权,济宁华宇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七家合伙企业持有华宇同方59%股权,张吉瑞等四名自然人持有华宇同方11%股权新材料科技

3、与公司的关系:华宇同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科技

4、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宇同方经审计总资产为62,272.91万元,总负债为43,510.09万元,净资产为18,762.8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072.13万元,净利润为4,587.87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华宇同方总资产为60,868.60万元,总负债为41,847.63万元,净资产为19,020.97万元,2025年1-2月营业收入为729.78万元,净利润为252.82万元新材料科技

经查询,华宇同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新材料科技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科院生物、华宇同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项目经营需要,有助于进一步实现公司在生物可降解材料、电子特气等领域产业布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材料科技。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提供担保期间,公司将加强对科院生物、华宇同方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安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预计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26.1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6.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15.98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34%;本次担保预计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35.1亿元新材料科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及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没有变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新材料科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新材料科技

特此公告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12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化控股子公司资本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材料科技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格润”)资本结构,支持其业务发展,加快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进一步实现公司在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领域产业布局,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联泓格润进行永续债权投资新材料科技

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3月26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材料科技。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投资方情况

1、基本信息: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26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月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科圣路168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科技。(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股东:公司持有联泓格润75%股权,滕州泓盛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09%,公司董事长、总裁郑月明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蔡文权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赵海力先生,监事周井军先生,高级副总裁解亚平先生、李军先生、韩慧龙先生等自然人合计持股10.91%新材料科技

3、与公司的关系:联泓格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科技

4、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联泓格润经审计总资产410,415.42万元,总负债360,901.90万元,净资产49,513.5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77.73万元新材料科技

经查询,联泓格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新材料科技

三、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投资金额及用途

本次永续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75亿元新材料科技。永续债投资款用于乙方项目建设支出或补充流动资金。

(三)投资期限

本次永续债权投资无固定期限新材料科技。自永续债权投资资金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宣布清算日或乙方宣布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投资到期日止。

(四)投资收益率及支付方式

本次永续债权投资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为五年期以上LPR上浮10BP新材料科技。自永续债权投资资金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至结算日,按照该收益率计算投资收益。结算日为每年12月20日或投资到期日。乙方应在每个结算日向甲方支付投资收益。乙方有权选择将一个投资收益计算期间的全部应付投资收益以及已递延的所有投资收益及其孳息(如有)推迟至下个投资收益支付日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但乙方最迟应在支付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五)强制支付投资收益事件

在合同存续期内,任一投资收益支付日前12个月内,乙方发生清算的,乙方不得递延当期投资收益以及按照合同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投资收益(如有孳息)新材料科技。双方进一步确认,本合同项下强制支付事件仅限于乙方发生清算,不存在其他强制付息事件。一旦发生强制支付投资收益事件,乙方必须在出现该事件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拟向联泓格润进行永续债权投资,有利于满足联泓格润的项目建设与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经营和发展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新材料科技。本次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为无固定期限的永续债权投资,无需联泓格润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也无其他增信措施,体现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发展的长期支持新材料科技。根据《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联泓格润拟将本次永续债权投资作为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联泓格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在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7.94%,虽总体交易风险可控,但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新材料科技。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推进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加强对联泓格润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安全,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进行永续债权投资,有利于加快其项目建设,实现各装置早日投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材料科技。作为联泓格润控股股东,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项目建设、经营管理、资金运用等方面,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永续债权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永续债权投资合同》新材料科技

特此公告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14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新材料科技。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5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新材料科技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新材料科技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新材料科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新材料科技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新材料科技,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新材料科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新材料科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新材料科技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上述议案均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新材料科技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新材料科技

本次会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新材料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新材料科技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4月1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新材料科技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新材料科技。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新材料科技。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新材料科技,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新材料科技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新材料科技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新材料科技

五、其新材料科技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新材料科技

3、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新材料科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新材料科技

特此公告新材料科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新材料科技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新材料科技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新材料科技

3、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新材料科技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正楷体),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新材料科技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材料科技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新材料科技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新材料科技。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新材料科技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新材料科技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新材料科技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新材料科技。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新材料科技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0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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